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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次做指甲彩繪,是安德森給我的生日禮物。
因為不想花太多時間、太多錢,所以選了一個簡單不花俏的圖案。我原本的指甲已經長長而且沒整理,但是彩繪小姐很專業的把亂亂的指甲修成圓弧形,看起來有點像是貼上了假指甲。
當彩繪小姐幫我修完指甲、接著用噴霧輕輕去除一些屑屑,然後再幫我塗上一層護甲油的時候,那種被仔細呵護的感覺真的很迷人;難怪一堆人對指甲彩繪這麼著著迷,甚至還有藝人做出:「沒有做指甲彩繪就好像沒穿衣服一樣!」的比喻。
接著小姐在我手指前端塗了白色作為底色,然後再加上一層帶有珠光的指甲油;乾了之後又擦了一點帶銀色亮片的指甲油、貼上小花圖案、最後就以一層亮光油做為結束。
整個過程大約一個小時。完成之後,小姐叫我把手放在nail dryer裡約10到15分鐘,好讓這些層層疊疊的東西比較乾,可以比較持久。
正當我乖乖的照做等指甲乾,一邊在跟安德森聊天的時候,一個媽媽帶著三個小小孩走到我身邊。小男孩好奇的看著我,我心想應該要跟他有些互動,所以笑著跟他擠眉弄眼,想要逗他開心……
這時候他身邊的姐姐說話了:「媽媽,她在做什麼?」
他們的媽媽看了看,回答:「那是指甲彩繪,ㄏㄟ甲飽閒閒的人在做的,媽媽平常都要做家事。」然後轉頭就走了。
我的指甲彩繪初體驗,就在被一個陌生人無預警的潑冷水之後,結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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